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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水产品中磷酸盐的测定”通过专家评审
近日,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有关专家,对水科院南海所起草的广东省地方标准《水产品中磷酸盐的测定》进行了审查。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磷酸盐的测定方法,适用于水产品可食部分中磷酸盐含量的测定,该方法的检出限为100 mg/kg;线性范围为0.8 μg ~100 μg。 基本原理是样品经灰化除去有机物后,其中的磷酸盐与酸性钼酸铵作用,再经抗坏血酸还原,生成蓝色络合物钼蓝。在一定浓度范围内,磷酸盐的含量与吸光度值成线性关系。 评审组听取了汇报,审阅了相关文件,经质询,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专家审定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